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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 

(一)职业定义:

      社会工作师,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应具备的条件有:

      (1)除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2)应能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2、承担的使命是:

      (1)社会使命: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

      (2)专业使命:为处于困境中的个人、家庭、群体、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援;或通过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帮助人们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缓解由于竞争、压力产生的紧张及冲突。 

 

(二)资格认证:

  1、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社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属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对于取得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条件:

      ● 助理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并经对应社会工作师正规职业资格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者即可参加考试。


(四)培训介绍:

  1、培训方式

     以面授教学为主,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对考试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重点知识进行系统归纳与串讲,涵盖考点串讲、习题解析、应试技巧等,帮助考生理清知识要点与脉络,学会运用正确的思路和应试技巧解题,切实有效的掌握考点知识和应考技能,为通过考试奠定扎实的基础。

  2、教学特色

    安徽省团校强大师资阵容,社会学研究和辅导经验丰富的老师,通过易懂讲练相结合的形式及多年的教学经验,对考试重点、难点、题型进行讲解、点评。依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科题量比例,有针对性的训练,侧重突破考点。

  3、培训科目及学时:


   4、详细请点击下面链接

             研究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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