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研究院公告
我院两篇论文入选《第二届长三角社区矫正创新发展论坛论文集》
2020-12-01 浏览次数:1391
"

2020年11月24日,第二届“长三角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论坛”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来自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代表齐聚“两山”理论发源地安吉,共商社区矫正区域合作大计,共谋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之策。

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作为安徽省唯一一家省级从事社区矫正购买政府服务的社会组织再次应邀参加了本次论坛。在本次论坛初期,我院专家组注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总结提炼,倾心打造的《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下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进路》、《浅析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内容及其模式》两篇文章被《第二届长三角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论坛论文集》收录。

我院从2014年起开始专业从事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6年来,我们连续通过公开招投标、磋商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采取单独采购、组合采购、分类采购等多种形式,先后承接合肥市、宣城市、滁州市、淮南市、六安市、亳州市、黄山市等11余个市、县(区)司法局的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社会专业服务。截止目前,已直接为7655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社区影响及个人危险性评估、心理矫治、教育帮扶、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近600场3万余人次;开展分类管理,同质性的各类互助小组共4类近18余期活动,服务效果及社会反响受到业主单位的一致好评,市场逐步认可“启思”社区矫正服务品牌,为我们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更加紧密服务我省社区矫正事业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结合我们的试点工作经验和当前存在的共性问题,为打造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研究认为:在全面落实依法监管、积极创新教育帮扶新模式的同时,需要各级部门大力探索社会参与力度,持续开展协作交流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区域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尤其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有以下思考:

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方面,研究院充分发挥自身心理学科和专业传统优势,不断拓展现代服务领域,最大限度实地满足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要,以社区矫正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践探索建议以项目化菜单式服务清单为导向,实行套餐式定制服务。依据《社区矫正法》有关精神,项目化清单分为“服务大类+子项目一级+子项目二级”模式,具体服务大类为:1.分级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及业务培训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岗位技能培训工程;2.矫正对象调查评估类服务项目;3.非执法类教育帮扶服务项目;4.其他类别购买服务项目。每一服务大类分别设立一级、二级子项目类别,以县区司法社区矫正机构按需选择,分类购买。

放眼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下视角,研究认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应突出地域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功能特色,以各城市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导向,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会组织间功能互补、错位布局和特色化发展;二是需提高社会组织要素满足社区矫正需求的配置效率,各地区的社会组织要与当地的社区矫正工作需求结合,根据社区矫正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考虑布局;三是应追求社会组织服务均等化,长三角社会组织服务一体化不应各自为政,而应跨区域联动治理和共享,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过程中,应把准深度融合有效路径;四是以社会组织专业化共生筑牢长三角社区矫正工作融合根基,实现社会组织价值链与社区矫正需求最优空间耦合,实现政府机关、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社会组织四方共赢;五是以社会力量优势功能互补夯实社区矫正一体化深度融合载体,不同城市之间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需认清自我、找准定位,明确不同城市分工,加强系统性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强化功能布局互动,形成分工合理与各具特色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格局;六是以社会组织协同创新增强社区矫正深度融合动力,应当整合各自的创新和社会组织优势,通过创新要素互联互通、联合社会组织攻关,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规划建设不同类型跨省(市)的创新区域,迎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于精准、专业、科学矫正的要求,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创新服务要素,形成具有动态辐射力的社区矫正新路径。

我院将以会议有关精神作为将来工作指引方向,不断修炼内功,重在改革创新,打响研究院“启思”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品牌形象,为安徽省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参与工作而不懈奋斗,为推进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发展大计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COPYRIGHT © 2017 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10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4013113号-1
客服软件
live chat